“规范流程让监督有底气,完善机制让履职有热情。”这是人民监督员李钦宇的心声,也是珠海市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工作的生动写照。

2024年11月,珠海市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对该院收送案管理工作开展司法规范化检查
作为粤港澳大湾区门户城市,珠海市检察机关立足“一国两制”实践前沿,创新“责任田精耕、试验田突破、风向标引领、连心桥搭建”四轮驱动机制,打造具有湾区特色的人民监督新高地。三年来,该市检察机关邀请人民监督员1010人次,监督办案912件次,人民监督成为服务湾区发展的重要支撑。“人民监督员制度是凝聚湾区共识、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关键载体。”珠海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
精耕“责任田”。该市检察机关构建业务范围、监督方式、监督层级“三个全覆盖”监督格局,实现“哪里有办案,哪里就有监督”。人民监督员从程序参与者转变为“质检员”,在案件复核中排查证据瑕疵,在暂予监外执行听证中坚守法律底线。香洲区检察院将听证会搬进街道综治中心,金湾区检察院组织人民监督员查验校园交通整改,“增设减速带”等建议落地见效,让监督贴近民生。
勇闯“试验田”。2022年珠海市在全国范围内率先选任3名港澳籍人民监督员,占该市人民监督员总数的11%。2025年8月,珠海市检察机关专门邀请港澳籍人民监督员参与涉港澳案件检察办案活动,并成功举办第四次全国检察机关听证观摩暨研讨活动,向全国同行展示了港澳籍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办案活动的实践成果,获得了最高检的充分肯定和与会代表的高度评价。
树立“风向标”。该市检察机关完善内部工作机制,实现意见“提出—研究—采纳—反馈”闭环管理,联合该市司法局开展“优秀人民监督员”评选,近三年组织8场“多元同堂培训”,覆盖人民监督员120余人次。
架设“连心桥”。该市检察机关定期向市司法局通报全市检察机关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工作情况,反馈人民监督员的履职成效,从而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实践难题,凝聚工作合力。